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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向“纸面服刑”说“不”

发布时间:2023-07-19 13:44:09
“减假暂”,是对监狱服刑犯人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作为我国刑罚变更执行的基本制度,“减假暂”是国家刑罚制度惩罚性与人道性的落实要求,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上的集中体现。遗憾的是,有心人利用“减假暂”逃避法律制裁、缩短服刑期限,甚至是“纸面服刑”“云服刑”。

今年1月,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协同哈尔滨市社区矫正支队、哈尔滨市香坊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辖区24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在监督中,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矫正档案引起了我的注意:韩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因患乳腺癌,于2018年3月21日被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现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通过详细查阅韩某某的矫正手册发现,韩某某接受社区矫正的首次病情检查记录诊断为右乳癌术后、肝占位,医生建议其监测肝功能,继续化疗及内分泌治疗。其自2022年6月起提交的季度病情检查,乳腺彩超超声报告显示:韩某某手术切口区未见明显占位。医生诊断均为乳腺癌术后,定期复查。根据医疗机构的检验报告及诊断说明韩某某的病情比较稳定。韩某某患病是否已经临床治愈?是否已经不需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带着这些疑惑,在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验时,我们找到韩某某进行谈话,了解她的病情恢复和日常活动情况。又与社区矫正管理局的人员共同前往哈尔滨医大附属肿瘤医院,调取其手术及治疗的医学材料。经进一步向其主治医生询问病情得知,韩某某术后身体未发现明显异常,按时口服药物,定期复查即可。我们将此情况向哈尔滨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进行汇报,将韩某某的医学材料送至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由法医审查,审查意见未发现韩某某肿瘤复发或转移。据此,我们与社区矫正局共同研判会商,认为韩某某乳腺癌术后五年未复发或转移,已临床治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消失,应收监执行。

今年4月,我们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针对香坊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韩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进行检察听证。为保证公开听证的公平公正,专门邀请具有医学专业能力的医生和资深律师担任听证员进行评议,人民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听证会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详细审查了韩某某住院病案、季度病情检察记录、诊断书等医学材料。大家一致认为,韩某某术后已满五年,未发现乳腺肿瘤复发或转移,符合临床治愈,同意社区矫正局提请对韩某某收监执行。我们向香坊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香坊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向省监狱管理局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韩某某收监执行。

2023年5月11日,韩某某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收监执行。作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被称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协作,高质效办好“减假暂”监督案件,维护服刑罪犯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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