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首页 > 新闻中心 > 拖欠货款、拒交付拍卖设备 法院跨区域治“老赖”

拖欠货款、拒交付拍卖设备 法院跨区域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9-07-31 21:29:48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贵州一服装公司,从一商贸公司购买设备后,一直拖欠尾38万元,法院强制执行无果,决定对设备进行拍卖,对方仍然拒绝交付设备。近日,成都金牛法院执行团队通过跨省异地执行,顺利将司法拍卖的被执行人财产交付给买受人。
 
2016年6月,毕节市一服装公司与成都一商贸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成都这家商贸公司出售一批缝纫设备给毕节服装公司,总金额78万余元。
合同签订后,商贸公司依约向服装公司交付了货物,但服装公司在支付了40万元后,未再支付剩余38万余元货款。
一年后,成都这家商贸公司将服装公司起诉到金牛法院,并在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保全了价值38万元的机器设备,共计194台。
 
为保存服装公司的生产能力,发挥机器设备生产价值,原告同意机器设备交由服装公司保管使用。2017年12月,金牛法院判决服装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但服装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仍未支付。
2018年7月,商贸公司向金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方仍然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
在查控其他财产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团队立即启动对上述保全机器设备的评估、拍卖程序。今年4月,金牛法院通过淘宝拍卖网对上述机器设备的拍卖事宜进行公告。经过两次网络公开拍卖,上述设备在5月22日以11万余元被案外人拍得。5月28日,案外人凭借法律确认文书到毕节市服装公司所在地,要求其交付所拍机器设备,却遭到了拒绝。法官决定对机器设备进行强制交付。
 
5月30日,金牛法院执行团队一行4人奔赴毕节市织金县,与当地法院联手协作执行。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法官先向厂区内的留守作业员工说明情况,现场员工一开始以公司欠薪为由阻拦执行人员,同时,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也企图以被执行人承诺用设备抵债为由拖走查封的部分设备。
在两地法院执行人员积极释法通力协作下,现场留守员工及债权人有序清场,涉案机器设备在当天顺利交付买受人并完成装车运输。
来源:澎湃新闻

24小时服务电话0531-80961678

Copyright@2019 德州知名律师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德州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