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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被用于商业宣传 黄晓明维权获赔1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9-11-21 16:38:03

11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黄晓明与桂林市阿比克健身有限责任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黄晓明一审胜诉,被告需要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计131500元。

2019年8月8日,法院经过最终审理判决要求被告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13万元及合理支出费用1500元,驳回了黄晓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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