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终止发行38亿可转债,筹划半年历经中止审查、方案变更等波折
1月6日晚,万达电影发公告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原因,万达电影称,系“鉴于公司资本运作计划调整和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告称终止事项不会对万达电影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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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的可转债发行事项已筹谋逾半年,途中经历了中止审查、调整方案等波折。
2019年5月,万达电影发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可转债,其中31.9亿拟用于新建影院项目,8.1亿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7月,证监会对万达电影该发行中止审查,原因系万达电影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8月,出具相关核查报告后,万达电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可转债事项审查,同月证监会恢复审查。
10月,万达电影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同月,万达电影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可转债发行规模由不超过40亿元降至不超过38.15亿元,其中30.05亿元用于新建影院项目,8.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19年前9个月,万达电影的营业收入为115.94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25.27亿元同比下滑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9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9.4亿元下滑57.25%,综合毛利率也由2018年前6个月的36.27%下滑至2019年前6个月的27.65%,影院业务、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业务毛利率均现下滑。
反馈意见通知书曾问称,在万达电影影院业务毛利率下滑的背景下,继续募集资金投入影院建设的原因和必要性。万达电影回应称,我国电影产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院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巩固已有市场份额的同时,考虑到单银幕票房产出下行的压力,通过新建影院是保持收入稳定增长最重要的保证,新建影城是巩固优势地位的最佳选择。
对于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万达电影表示,截至 2016 年末、2017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 6 月末,其货币资金分别为 30.48 亿元、33.81 亿元、22.35 亿元及 24.05 亿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随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公司负债规模持续扩大,且需支付的影片投资款和影片分账款持续增多所致”。
此外,万达电影在公告中表示,截至2019年6月末,其借款余额超过 53.97 亿元,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有利于消除公司的偿债风险,提升资产结构的稳健性。”
截至2019年9月末,万达电影短期借款为30.8亿元,较上年末的23亿元增长33.91%;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1.12亿元,较上年年末的924.72万元增119.31%;长期借款为25.2亿元,较上年年末的37.58亿元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为38.23%,较上年年末的38.85%有所下降。(文/佟亚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