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分赃不均怒报警 自投罗网皆受罚
都说贼喊捉贼,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盗窃案。

2019年7月12日13时许,南昌县向塘派出所来了两名男子,称自己的手机被另外两名叫勒某某、孙某某的男子抢走。值守民警当即将涉嫌抢手机的勒某某、孙某某传唤至向塘派出所调查。这一调查发现,四名男子竟是昨晚在向塘某工厂盗窃手机的一个团伙。民警随即对报案的阿某某、吉某某进行讯问,二人即如实交代了伙同勒某某、孙某某盗窃的犯罪事实。
原来阿某某和吉某某7月11日晚在向塘镇某宾馆附近闲逛时,遇到老乡勒某某、孙某某,他乡遇故知,本应把酒言欢,怎料四人一合议,居然商量去向塘某工厂偷手机。于是当晚至次日凌晨,四人窜至向塘镇星城西大道,翻墙进入工厂,潜入工人宿舍窃得各式手机四部。之后,四人因分赃产生矛盾,勒某某和孙某某仗着年长,将阿某某、吉某某赶走后均分。阿某某、吉某某越想越气,便到南昌县向塘镇派出所报案“维权”,至此案发。其中,阿某某、吉某某因未满十六周岁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南昌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勒某某、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勒某某、孙某某判处相应刑罚;上述被盗手机均被追缴并发还失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