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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江口查获两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2020-01-21 14:43:00

近日,贵州省江口县公安局怒溪派出所连续查获两起非法储存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19年11月以来,严某顺(47岁,怒溪镇怒溪社区人)在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购买一批烟花爆竹储存在怒溪镇怒溪社区开发区家中,伺机在春节期间进行销售获利,于2020年1月15日被怒溪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并在其家中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34余件。

2020年1月19日10时许,怒溪派出所民警在棉花村开展道路交通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迹十分可疑,在与驾驶员刘某荣(49岁,桃映镇桃映街上人)交流中发现驾驶员说话吞吞吐吐,便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当即在该面包车上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53件。

严某顺、刘某荣均对自己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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